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拟聘用事业编制人员公示
发布于2020年01月21日
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9年10月14日)规定的程序,现将拟聘用事业编制人员予以公示:
- 注:
- 1、公示期:7个工作日。
- 2、公示期间,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研究院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反映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 3、人力资源部:0573-82586670
- 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0573-82582639
- 电子信箱:lujuan@tsinghua-zj.edu.cn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