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拟聘人员公示
发布于2023年05月06日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3年5月6日到2023年5月15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或其他问题,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纪检监察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监督电话:0573-82586658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太路705号9楼纪检监察室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