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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以市场调节环境资源示范全国 首届排污权交易论坛举行

昨天,由市政府、省环保局和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主办,市环保局承办的中国·浙江嘉兴首届排污权交易论坛在我市举行。国家环保总局总量控制办公室副主任赵华林表示,嘉兴试行的排污权交易工作,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省环保局局长戴备军,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院长周海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卫宁出席论坛。副市长陈越强主持。

在论坛上,戴备军和李卫宁为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揭牌。本次论坛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在现行环保法律、法规条件下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推进有偿占有和使用环境资源的排污权交易工作,推动节能减排,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优化环境资源。

李卫宁在论坛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生态压力也进一步增大。面对环保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我市在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的同时,积极探索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排污权交易,并成立了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党的十七大强调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城市化战略的突出位置。可以说,开展排污权交易,是优化配置环境资源、发展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的一项创新和大胆尝试。最近,国家环保总局决定我市为全国首个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城市,这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我市将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组织专家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完善交易机制,推进体系建设,确保试点工作圆满完成。

赵华林认为,排污权交易工作的施行,对于促进环境管理机制的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都具有深远的意义。运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环境资源,嘉兴可以说是开先河。嘉兴不仅出台了比较系统的交易办法,建立了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而且还进行了一定规模的交易,取得了初步成效,展示了良好的发展前景。希望嘉兴市继续在排污权交易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建立健全具有示范意义的有效机制,为国家探索这项制度提供借鉴。

目前,国家环保总局与我市环保局签订了“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试点”合同,通过我市的试点工作,推动排污权交易配套政策法规、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

论坛举办当天,有15家企业进入储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其中6家企业出让COD125.9065吨/年,二氧化硫492吨/年,有9家企业申购COD78.794吨/年,二氧化硫474.942吨/年。

——摘自《嘉兴日报》2007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