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的通知
发布于2019年12月16日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下表)。
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英语水平证书或等级通过成绩单、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例如:党费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9年12月24日下午3点到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紫城路119号1号楼29楼)接受资格复审。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准考证号 | 成绩 |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 |
---|---|---|
20190101107 | 76.4 | 是 |
20190101101 | 76 | 是 |
20190101106 | 74.6 | 是 |
20190101103 | 71.6 | 否 |
20190101108 | 71 | 否 |
20190101104 | 69 | 否 |
20190101102 | 64.6 | 否 |
20190101105 | 缺考 | 否 |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