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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的通知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予以公布(详见下表)。

请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携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到所在地户证中心开具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英语水平证书或等级通过成绩单、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材料(例如:党费缴纳证明或单位开具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2019年12月24日下午3点到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宁波分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紫城路119号1号楼29楼)接受资格复审。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而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准考证号 成绩 面试对象(资格复审)
20190101107 76.4
20190101101 76
20190101106 74.6
20190101103 71.6
20190101108 71
20190101104 69
20190101102 64.6
20190101105 缺考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2019年12月16日